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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贵不在是否垄断配送而在批发差价监管失控

2011-09-23 13:39 来源:千龙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慧聪制药工业网】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山东部分城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用药“阳光集中配送”。然而,这一旨在惠民的医改举措却引发了上百家医药商业企业及医院的质疑:一些地方政府推行的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变为“一家配送”,独家配送后部分药价不降反升。

    潍坊市内的大小医院本来面对近百家药商尽可讨价还价、各个击破,攫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在搞成“独家配送”后,医院的既得利益(背后的某些交易好处)也受到了威胁。于是,潍坊大小医院也祭出“独家配送”不能满足医院用药需求的旗号替众药商说话,共同向政府施压。还有,某些专家也参与进来,看似在参与讨论,本质上是替众药商和众医院说话。药商、医院、专家共同打出了反对垄断的旗帜,而只要反垄断,大众传媒和网络跟帖肯定会予以响应和声援。

    应该说,“独家配送”若普遍实施,的确存在垄断药价的新风险,一旦成为事实,药价降不下来甚至于变得更贵,不是没有可能。然而,垄断风险还在其次,关键是无论眼下的“百家配送”还是试点“一家配送”,都不能从源头上遏制批发环节的药价虚高难题。这个难题是以往十数年间国家对药品批发环节放任自流造成的,要破解这道难题,应当恢复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对药品批发加价率实行严格政府定价和行政监管的做法。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药品实行“统购统销”。省、市、县三级组建国有专营的医药公司,负责本级全部医院用药供应。一级、二级、三级药品批发加价率一律实行政府定价。这样做,既保证了用药安全,又确保了各级医药公司有合理利润,同时还确保了医院药品进价的合情合理。

    今天,中国已经走上市场经济之路,但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做法并非全不能用。当年国家对药品实行专营,包括严格限定药品批发加价率,首先基于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与用药安全以及基本公共医疗保障紧密关联,国家绝对不能放任自流。

    市场化改革来了,国家放弃了药品专营,流通环节各种资本各类法人甚至个人都可做药品配送生意,政府同时放弃了对药品批发加价率的管控,久而久之,就形成今天批发环节药价普遍虚高甚至离谱的境地。时至今日,重新恢复药品专营已无可能,否则会影响数百万甚至更多药品配送从业人员的生计,但“新医改”要真正解决批发环节的药价虚高难题,必须加强政府对药品批发定价及加价率的监管。否则,无论是“百家配送”还是“独家配送”,都很难达至“阳光集中配送”的改革目标。(邢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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