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营销 > 药店经营

药店联盟再博强势终端

2011-08-27 09:33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作者:万赢信 点击:

核心提示:基本药物制度的一项核心内容,就是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而取消加价的药品“零差率”,使得社区医院的基本药品零售价明显低于零售药店。

 日前,中国最大的跨地区连锁药店实体联盟——中国百强连锁药店联盟(下称“百强联盟”)宣告成立。

  该联盟由上海复美、湖南益丰、山东漱玉等27家连锁药店发起,设立于长沙。发起人暨联盟董事长浙江天天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良表示,将以资本为纽带联结27家连锁药店,最终目标是走向品牌统一。

  24日,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光霞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百强联盟将有助于打造医药零售市场的规模效应,谋求在行业竞争和产业链博弈中地位的提升。

  陷新医改困局

  “新医改对连锁药店影响颇深。”秦光霞说。

  基本药物制度的一项核心内容,就是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进入销售终端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而取消加价的药品“零差率”,使得社区医院的基本药品零售价明显低于零售药店。

  中国药品零售发展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药品终端销售市场的销售额为5818亿元,其中,医院的销售达4300多亿元,占比74%,药店零售业绩占26%。因此,在医药流通中,上游资源往往偏向于医院,连锁药店容易被忽视。

  “仅有采购商品功能,联盟可能会走入死胡同。”全国工商联医药商会连锁药店委员会主任徐郁平表示,各种药店联盟发展至今,已倾向于由松散走向紧密,由自我发展到用资本关系约束责权;而在进入门槛上,也由最初的一味考虑会员多少,发展到用资本门槛限定进入者。

  向“后平价时代”过渡

  尽管药店联盟“四处开花”,但有些药店经营者却对此表示谨慎乐观。

  秦光霞对导报记者表示,对于一些强势的大品牌厂家来说,他们有自己的定价策略,联盟也好个体也好,他们会一视同仁,联合采购的意义不大。

  导报记者了解到,药店80%的药品来自大品牌药厂,因此加入联盟并不能给药店带来更大的利益。

  “另外,由于药店联盟由不同的利益主体构成,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往往使得具体项目执行起来十分困难,导致出现‘盟而不联’的现象。”连锁药店运营专家中国医药(加入自选股)营销企划与市场运营管理中心项目主持人万祥军表示。

  山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孙建波则认为,根据目前的体制,药店多元化发展是必然趋势。

  就百强联盟下一步将做的工作,秦光霞介绍说,联盟不仅仅为会员提供非正式、非营利、非排他的开放式公共信息交流平台,更要在强强联合中共赢未来。“加入这个联盟最大的动力,就是未来的联合采购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27家股东单位联合采购,将大大提升与药厂的议价能力。”

  陈金良表示,除了低成本采购外,联盟还将统一管理整合人才培训、采集药品等工作,为股东和会员单位提供全方位支持。“从药店的‘前平价时代’过渡到‘后平价时代’,百强联盟是最好的过渡模式。”

  导报记者了解到,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已经明确,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构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的多元化经营格局。联盟、多元化发展,将是中国药店业的另一片蓝海。

  资本化是出路

  据导报记者了解,此次成立的实体联盟将向一线厂家联合采购,二、三线厂家共同代理,以此增加与上游生产企业议价的筹码,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按照行业平均水平,这样的规模对于中小药品生产企业和一些药品代理商来说,无疑是块诱人的蛋糕。

  “资本化将是药店联盟的出路。”万祥军表示,对于一些发展较为成熟的药店联盟来说,其“图谋”不仅仅满足于联合采购。有的联盟组建管理公司,希望通过资本的纽带将旗下的中小药店紧密联系在一起,万祥军称之为“新版联盟”。

  陈金良表示,药店联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同行之间的“自相残杀”。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则认为,避免同业竞争仅限于联合采购的部分药品,至于会员自己采购的药品,他们依然可以展开“价格战”。

Tags:药店 嘉万赢信 营销企划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