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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药店和超市下架燕窝产品

2011-08-24 10:08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作者:唐红梅 孙田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以往提起燕窝,消费者都会把“高价位”、高功效”等词汇与其联系起来,而近期再提到燕窝,更多人关注的是“安全”二字。近日,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市场上销售的“燕之屋”等品牌问题血燕可能致癌的消息后,整个燕窝市场和保健品市场也面临着信任考验。

以往提起燕窝,消费者都会把“高价位”、高功效”等词汇与其联系起来,而近期再提到燕窝,更多人关注的是“安全”二字。近日,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市场上销售的“燕之屋”等品牌问题血燕可能致癌的消息后,整个燕窝市场和保健品市场也面临着信任考验。

8月22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百草堂、济康、普济堂、新特、同仁堂等药房以及汇嘉、欢欢、好家乡、家乐福等超市,暂未发现销售被央视等多家媒体曝光的“问题血燕”,有些药店和超市将所有与燕窝相关的产品下架,而保健品市场的经营者也在经历一个更加规范的“转型期”。

燕窝产品开始撤柜

22日,记者走访中的药店和超市的货架上大都陈列着冰糖、木糖醇、雪蛤等口味的瓶装燕窝,其产地涉及北京、江西、厦门等地,每盒价位普遍在一二百元,记者发现的唯一一家经营血燕的药店在中山路,而该品牌也并非曝光的“问题血燕”。

“新闻曝光的是"血燕"有问题,这些瓶装的里面燕窝含量很少。”当日12时左右,对于前来咨询燕窝的消费者,东方100欢欢超市食品区一名销售人员介绍,他们已将超市的燕窝产品与被曝光的“问题血燕”对比,品牌、厂家、生产批次等均不一样,同时,他们正在向厂家索要最新的质检报告。

“我们店里的燕窝产品全都撤柜了。”友好百盛内的北京同仁堂销售人员介绍,前几天他们就接到了北京同仁堂集团的通知,要求将所有的燕窝产品返回集团自检,检查中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会立即销毁。

此外,友好百盛药店、鸿德堂药店、小西门普济堂药店等的销售人员也告诉记者,虽然被曝光的燕窝主要涉及“血燕”,但他们均撤下了店内所有的燕窝产品。

毛先生在首府的伊宁路经营着一家燕窝专卖店,原本正是以“燕之屋”为主,但他在今年6月份听说其存在问题后,将所有的血燕产品返回了厂家。 

从事了两年燕窝生意的毛先生说,燕窝产品虽然被盛传为大补的营养品,但在首府市场并不乐观,他进购的血燕基本未销售出去,“现在"白燕"也不好卖了。”他说,自己也在等待国家进一步的检测结果,如果燕窝问题太多,他也打算转行了。

燕窝市场严查在即

据了解,“问题血燕”最早曝光于浙江省工商局的一次检查。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对市面537批次“血燕”的抽检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率高达100%。其中,亚硝酸盐含量最高的达11000毫克/千克,超标300多倍。而这些“问题血燕”主要来自马来西亚。 

据央视新闻频道报道,马来西亚一名长期经营燕窝的业内人士透露,国内市面上的不少“血燕”是用白燕窝染色而成的,而“染料”是金丝燕的粪便。正是粪便产生的亚硝酸盐,导致“血燕”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此次“血燕”抽检中超标的亚硝酸盐,不仅具有毒性,在一定条件下还会转化为致癌物质。成人摄入0.2克至0.5克亚硝酸盐即可中毒,3克即可致死。据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亚硝酸盐的最高残留量不得超过70毫克/千克。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一律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该销毁的坚决销毁;严格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及经销台账制度;严格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退市制度,对退市后的燕窝,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等。

22日,市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全市工商系统也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对首府燕窝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波及保健品可信度

 “最近还是谨慎点好,不要买燕窝了你看看别的保健品吧。”22日11时左右在位于青年路的一家药店内,销售人员向来往的顾客推销着螺旋藻、蛋白粉、氨基酸等保健品。还有其它一些药店和超市的导购也极力将消费者的视线从燕窝转向其它种类。

22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新疆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莉说,很多病人都会让她推荐相关品牌的保健品,除了强调“保健品绝对不能替代药品外,她无法推荐保健品,因为目前市场上很多保健品的外包装标识并不规范,更无法了解其是否安全。

“现在的保健品生意没有以前好做了。乌鲁木齐市金都保健品市场的经营户张小金感叹,与往年同期相比,今年的保健品批发至少下降25%左右,就拿现在的燕窝来说,一旦某一种保健品或保健食品出现问题,其它保健品也会受到影响,而职能部门相应地把关越来越严。

张小金说,现在的保健品市场正在经历一个转型期,从去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有了新规定,最大的变化就是,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必须有“蓝帽子”标志,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食健字号”,因为以前有些厂家将代表合格的标志设置在包装盒版面的中间,有的则在包装盒右上角等,且很多只是地方批准,现在保健食品标志应当标注在版面的左上角,且规定颜色为蓝色,这成为消费者判断保健食品合格与否的一大途径。

该市场经营户许女士说,目前市场上很多保健品都是以往的存货,零售商看见没有“蓝帽子”不敢进货,职能部门检查到没有“蓝帽子”就很可能没收,所以经受着一个不小的考验。

 

Tags:保健品市场 药店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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