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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的物流绊脚石应成铺路石(2)

2011-08-20 10:23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逄李翌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2011年8月,SFDA发布了新版GSP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医药物流有了新的要求。未来医药物流的发展将会对连锁药店产生哪些影响?本期我们邀请到三位嘉宾,共同探讨未来连锁药店的物流模式。

  10亿元成硬指标  

  主持人:在新政策指引下,连锁药店应当如何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物流模式?  

  翁斯春:连锁药店要根据自身规模来选定物流模式。达到一定规模的连锁药店,应该鼓励自建物流中心。虽然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的前期投入会比较大,但从长远来看,实际上是一种有效控制成本的手段。新版GSP(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信息化管理与机械化运作的物流要求,这就是有效减少人力成本的手段。但自建物流中心不是连锁药店解决物流的唯一办法。尤其是规模还未达标的连锁药店,要防止现代物流中心的前期投入变成负担。

  新版GSP(征求意见稿)较之前对医药物流的要求来看,是有所放宽的,比如在仓库面积、温度等方面都放松了要求。对连锁药店发展自己的物流中心来说是好事。但对于中小型连锁药店或者单体药店来说,门槛还是很高的。这些药店是采取抱团取暖,还是委托第三方物流,都需要药店从自身角度出发去选择。 

  张凌辉:药品零售企业可按照自身规模选择适合自己的物流方式。年销售规模上10亿元的药店,通常是门店在1700家以上的跨省发展的药店,这样的企业可建大型物流中心;规模达2、3亿元以上的连锁药店可建小型物流中心;对于销售规模过亿而又无配送中心的中型药店而言,可采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进行配送。当然任何一种方式都不具有唯一性,任何企业都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配送方式。

  刘鉴锋:现代物流提倡信息化管理,如辽宁成大方圆就搞了一套电子系统,物流中心进出货全程由电脑控制,机械车自动完成。但这需要一笔较大的费用,连锁药店要从自身规模去考虑。我认为在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连锁药店可以考虑打造自己的现代物流中心。没有达到此规模的连锁药店只需按照GSP的要求建立自己仓储中心即可,以满足药店发展规划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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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医药零售 连锁药店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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