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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岷县百姓健康的“保护伞”

2011-08-04 15:09 来源:米内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近年来,岷县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一项利民工程来抓,通过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等方式,使合作医疗资金有了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38万农民的健康有了切实保障。

近年来,岷县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一项利民工程来抓,通过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等方式,使合作医疗资金有了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38万农民的健康有了切实保障。

该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志平告诉笔者:“合作医疗实施以来,群众参与性很高,全县参合率由2007年的85.01%提高到今年的95.01%。”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县新农合门诊共报销6953人次,补偿16.5831万元,住院补偿9324人次,补偿1080.7922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的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正成了老百姓健康的“保护伞”。

为了增强新农合报销深度,扩大新农合报销范围,岷县积极调整报销办法,对省、市、县、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额度均上调10个百分点,其中单次住院报销封顶线,乡级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6000元,县级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市级由原来的15000元提高到20000元,省级由原来的20000元提高到30000元;全年累计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40000元提高到50000元,这是该县新农合实施以来的第2次上调封顶线。

在医疗合作报销病种上,岷县将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和所有自然疾病全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在大病统筹报销中,将中医药治疗及针灸理疗等15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并将中医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0%,乡镇卫生、县级医疗机构对中医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升为100%和80%;对乙型病毒性肝炎、糖尿病、高血压三种常见慢性病按年度包干的方式进行补偿。一系列报销标准的提高和各项惠农医疗措施的落实,使当地群众切切实实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岷县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县内就医“一证通”和“直免”制度。在提高报销比例,提升封顶线的同时,将“降消”项目与新农合报销政策相结合,实现平常住院分娩全免费。针对五保户等特困人员就医难的实际,岷县出台了《岷县农村五保户基本医疗补助管理办法》,五保户住院时只需提供五保户证明、《合作医疗证》等证件,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先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补偿比例结算,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全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向五保户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为了规范化管理新农合基金,岷县财政部门对新农合加强监管,全面建立并实行“三规范”、“五统一”、监测和公示制度等,对新农合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测,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完整,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基金“封闭运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使用。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岷县始终坚持实行“管、用、支”三分离模式,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基金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等在定点医疗机构公开、公布;将参合农民个人补偿情况在报销医院及时公示。同时将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电话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合农民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补偿部分,县合管办逐一审核后,直接划拨到各定点医疗机构。

Tags:新农合 医疗制度 医疗管理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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