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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处方外配投石问路(3)

2011-06-08 09:57 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医药分开”已经喊了十几年,但医和药还是铁板一块,抱成一团。这种现象是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现象所导致。这不但已经形成了商业惯性,同时滋生了一大批既得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又拥有很强的影响能力。在这种商业惯性和既得利益的合力下,医疗系统已经变得尾大不掉,医药分开遥遥无期。 

上述观点分别点出了医药分开的两个实施步骤,前者着眼于诊疗环节,后者着眼于诊断后的药品销售环节。就医药分开的彻底性而言,两者缺一不可,但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1.对诊疗费用的界定与监管,取消药品销售后,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诊疗费用,在利益驱使下,诊疗费用会否失控而使医疗行业陷入另一种漩涡?

2.政府可以强制要求药店配售基本药物,但要给予销售补贴。

3.医疗安全的保障和责任事故的鉴定。医药分开后,诊疗与用药治疗出自不同主体,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如何界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必须有相应的配套体系。

4.必须大面积地扩展医保定点药店,这是患者用药报销的基本需求。根据新医改方案,一般居民治疗和用药60%以上都可以得到医保报销,但目前的医保定点药店还不到药店总数的25%,远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

至于目前探讨得比较多的医药分开模式,社区医院的药店托管或剥离出售,将所有权与经营权移交给零售药店进行专业经营,虽然分得不够彻底,但能平衡双方利益,便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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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零售药店 医疗机构 药品流通 医药商业

责任编辑: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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