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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药店停售尼美舒利

2011-05-25 11:49 来源:米内网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明确禁止12岁以下儿童退热使用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且限制该药品的适应症、最大剂量和用药时间。近日,有家长反映市面上仍可买到12岁以下儿童用的尼美舒利。昨日记者走访城区6家药店,发现尽管该药只是调整了范围,但多数药店已索性主动停售。

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明确禁止12岁以下儿童退热使用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且限制该药品的适应症、最大剂量和用药时间。近日,有家长反映市面上仍可买到12岁以下儿童用的尼美舒利。昨日记者走访城区6家药店,发现尽管该药只是调整了范围,但多数药店已索性主动停售。不过,也有个别药店对“12岁以下禁用”的新规不知情。

■新规:禁止尼美舒利用于12岁以下儿童

今年初,一则小儿退烧药尼美舒利有上千例不良反应并引起小儿致死的消息引起广大家长关注,后国家药监局有专家表示该药的不良反应并非来自药物本身,而是使用不当。

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禁止尼美舒利用于12岁以下儿童,还规定,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该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24日,市药监局网站转载的《调整临床使用:“尼美舒利”修改说明书》中提及:“尼美舒利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的作用肯定,但其肝损害等不良反应值得高度关注。”

昨日,记者发现在竹苑路一药店购得的尼美舒利,其用法用量仍为国家今年出台“限岁令”之前的标准。该药生产日期为2009年9月,2011年8月过期。其说明书上注明,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药物外包装盒上还列出表格,分1-2岁、3-4岁、5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对用药分量作了说明。

 ■走访:个别药店仍对2-12岁儿童销售

记者走访了竹苑至松苑一带的6家药店,发现4家药店已无销售此药,而海王星辰药店两个不同店面有售,且其中一家仍然可对2-12岁儿童销售。

在大参林药店,记者问及有无尼美舒利时,药店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不卖了,一个多月前就下架了。我们接到上头通知,说不能卖就即时作出下架处理。”

在其斜对面的竹苑海王星辰药店,工作人员则表示“可以卖,但要凭医生处方”。记者在其摆放尼美舒利的货架上看到一个醒目的提示:“2岁以下禁用,2-12岁凭医生处方购买。”记者问工作人员是否听说过国家关于12岁以下禁用的新规定,工作人员摇头:“这个没有。上次说禁用,曾下架,现在不管大人小孩都要凭处方买。”

而在靠近东苑路的海王星辰药店,记者也同样看到了尼美舒利在架。工作人员介绍:“这药的副作用比较大,小朋友一般都不主张吃,特别是12岁以下不能用。”记者表示是大人用药,虽然工作人员曾表示过需凭处方,但还是将药卖给了记者。

另外,在嘉伦光彩、诚济堂、万泽大药房,记者均没有发现尼美舒利的踪影。

市药监局:未收到通知应谨慎销售与购买

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暂未收到上级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从国家到省再到市,通知逐级下发,存在时间上的延后。我也是昨日在网页浏览新闻才见到这个消息,今天上了国家药监局的网站,发现了有相关动态新闻,并将其转到了我局的网站。”

对于部分药店主动下架、部分有售的情况,该负责人解释:“不是说尼美舒利这个药有问题,而是适用范围调整,凭处方销售是可以的。”他称,目前知道的只是尼美舒利说明书须修改,但由于未有正式文件,所以对于市面上流通的旧药应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详细操作规范。“现在只能提醒医药经营者留意新规定,弄清楚年龄范围,谨慎销售。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通过媒体了解情况,自行注意。”

Tags:尼美舒利 药店

责任编辑:芸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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