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营销 > 药店经营

连锁药店苹果树型的运营模式

2011-03-11 14:23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连锁这一词语来源于金属制作的锁之意,以前的连锁店就是这种锁扣型连锁的意思。即单个金属环并无任何意义,但将若干个金属环串联成形便有了价值。项链和轮胎链带、还有构成栅栏的环链,都是作为单个环时不具任何意义,而是将其连接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它才产生了价值。

连锁店的目的在于运用高效率的组织与连锁体系,实现单店无法实现的满足顾客需求的宗旨。以往高价且不易进货的商品通过连锁实现低价进货,顾客能买到价廉物美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令他(她)们以往只能去远处才能实现逛店购物的乐趣如今在家门口即可实现,这种连锁店满足顾客需求的益处不胜枚举。

  通常连锁店模式有两种:一种是锁扣型连锁,另一种是苹果树型连锁。

  1、锁扣型连锁店

  连锁这一词语来源于金属制作的锁之意,以前的连锁店就是这种锁扣型连锁的意思。即单个金属环并无任何意义,但将若干个金属环串联成形便有了价值。项链和轮胎链带、还有构成栅栏的环链,都是作为单个环时不具任何意义,而是将其连接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它才产生了价值。

  锁扣型连锁店的出发点,是通过打造许多门店大量进货可使进货价格下降,且本企业可独自实现商品开发,从厂家那里获得各种回报与支持,由此就体现出连锁店的优越性。然而,这种连锁店的思维模式在流通领域尚不发达,竞争较少时期尚可通用,当为数众多的零售业出现,竞争日益激烈,它就根本行不通了。不考虑满足顾客需求,仅适合企业或总部的锁扣型连锁店属于不合时宜的陈旧的连锁店思维模式。

  说到连锁店,不能忘却它是零售业,门店是作为其最重要的场所。即使你不断地开设门店,但这种门店若对顾客缺乏吸引力,无论开设多少都不具备发展前景。因为掌握零售业的发展、壮大的既非厂家也非衙门,而是来店的顾客支持与否。

  顾客支持度低的门店连锁没有发展前途。反言之,连锁店的目的就在于必须考虑打造能提供其他门店所缺乏的满足顾客需求的门店。因此,对好不容易来店的顾客“这是规定,没办法”、“这个效益不好,本店不经营”、“现在缺货,你就买别的吧”这种轻慢的态度,就绝不是真正有前途的连锁店。


 2、苹果树型连锁店

  今天的连锁店已经不是那种门店缺乏的锁扣式连锁,而应打造门店充满魅力的苹果树型连锁。苹果的价值并不在于它的美观的树干,也不是它的树枝、树叶,而是取决于它本身的果实是否有魅力或满足人们的口味。

  这种苹果的果实就是门店。为提高门店的价值才有总部、才有体系、才有规则。

  如前所述,采取锁扣式连锁的企业多半尽管门店缺乏魅力或粗线条,却往往拥有奢华的总部。总部设立于美国阿肯色州的全球零售业老大的沃尔玛,尽管它是年营销额高达40万亿日元之世界零售巨鳄,但其总部却十分简朴。沃尔玛从经营者到员工反倒都以此为荣。欲打造顾客认为高价值的门店,实施多门店化、连锁化、总部业务与物流、后台系统等的职能与组织的连锁便是苹果树型连锁店。

  在实现充分满足顾客需求中,将高效率集中业务与应对区域的分散业务有机地组合便是打造苹果树型连锁的要点。在实施多门店的企业,一切指令与联络都来自于遥远的总部,往往会造成不适合某些区域,实施耗时较长,结果多半是低效率、低效果的。因此,在每个设店区域(大范围)设立区域总部,立即贯彻、落实企业总部的指示,迅速应对本区域的特有需求以及问题,十分重要。可见每个区域种植(配置)最有效率的苹果树(区域总部)多么重要!

  来店顾客的需求只有该店才能应对,门店所在区域性需求也是如此。对顾客的企求,什么都请示企业总部,或直接说“不行”、“没有”加以拒绝,那么顾客对门店的支持就会越来越低。一定范围或一定条件下,由店长的判断来立即应答顾客的企求,就需要一定的权限下放。特别是当商品或服务区域性因素较大时,这种一定范围的权限下放将成为打造强势门店的有力武器。

  虽说欲打造高价值的门店,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门店权限非常重要,但根据内容更多希望在企业以及总部予以应对。这种情况下,由于只是门店单独的要求,其呼声恐怕在总部被束之高阁,即使被提上去往往也得不到合理的应对。若是这样,就难以成为强势门店或有区域优势的门店。因此,打造门店旨在提高顾客满意度的独自要求容易上报、且能迅速获得有的放矢、充分理解的应对体制尤为重要。



 我经常听超级药店的老板们讲起日本连锁药店发展初期的往事。当来店的顾客指定商品缺货时“您请稍等,我去仓库看一看”,老板亲自急忙去附近的药店用高价买来该商品,装着在仓库好不容易找到了一般,然后用比购入价还要便宜的售价卖给了顾客。连锁店的经营必须始终坚持满足顾客第一的理念。

Tags:连锁药店

已有0人参与

联盟会员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