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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的药 社区卫生站该不该注射?

2011-02-09 16:57 来源: 我要评论 (0) 点击:

  ■记者调查:社区医院标准并不统一

  ■卫生局:不提倡自备药品注射

  江岚(化名)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本月11日起,她因皮肤过敏需持续注射药物,每天一针。就为了这一针,家在文家场的她差点去成都市二医院皮肤科附近住旅馆,以使“工作病情两不误”。她将药品带回后,多家诊所拒绝为其注射,一番周折之后,问题才得以解决。对此,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各社区医院标准并不统一,而医疗行政机构以安全为由,不提倡患者自备药品去医院注射。

  事件

  一番周折差点住旅馆

  1月11日,江岚因皮肤过敏在成都市二医院皮肤科接受治疗。打过一针之后,医生给她开了两盒“复方甘草酸铵注射液”,并叮嘱她“回去到社区医院打,一星期后再来诊断是否需要输液”。因为次日江岚正好在市区办事,她随便找了家小诊所就把针打了。但等她回到文家场,才发现要打一针很不容易。

  江岚先是找了小区对面的一家诊所,但该诊所老板表示怕有风险,不肯给她打。之后江岚打电话给文家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说明问题后,也被对方回绝。“难道只能在医院附近住旅馆,每天去打针不成?”江岚随后联系青羊区卫生局和成都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回复的均是,“小医院可能设备跟不上,为安全考虑,不建议自带药品去注射”。

  每日在家进行美术创作及编辑的江岚没了主意,“我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离医院又这么远,实在不行只有住旅馆了”。自13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江岚努力争取了6个小时,这一针都没有找到着落。

  个案

  自带药品注射需要签署审批表


  就在江岚一筹莫展之际,收到了文家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回复。工作人员向

  她解释,因为她此前的电话打到了内科,但内科并不清楚注射室的具体情况,所以给了错误的答复。事实情况是,文家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给她注射,但必须事先签署审批表,且声明“后果自负”。江岚这才在傍晚赶去打了一针。

  昨日上午,文家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吴林告诉记者,该医院签署审批表的模式自去年3月份开始实行,至今为止,共为16例自备药品的患者进行过注射,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吴林介绍,此前有此需求的患者很多,医院都拒绝了,但因文家场附近并无大型医院,患者专门跑去市区打针确实不方便,医院办公室商量过后才想出这个解决办法。“主要还是为患者方便,但要绝对是大医院开的药,必须要有发票、处方和医嘱”。

  记者在审批表上看到,表上明确要求患者填写药品购买途径、医药公司、运输药品途中条件、药品购入后贮存条件等,“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的,都不会同意注射”。

  调查

  各社区医院标准并不统一

  随后,就自带药品注射问题,记者致电成都市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到的答案并不统一。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表示他们可以接受自带药品注射,但要区分药品种类,如果是青霉素之类,就“绝对不会同意注射”,同意注射的药品也需事先填写审批表。桃蹊路社区卫生中心则相对“严格”,可以用大医院的医嘱和药方,但只能采用本医院药品。望江和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是“油盐不入”:不管是自带药品还是用其他医院的医嘱和药方,均不为其注射,理由均是为患者安全考虑,怕引起医患纠纷。

  如果不能在社区医院进行注射,离大医院又远,患者有没有其他可以选择的方式呢?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透露,还可以去找小诊所,“他们没有这么严,基本上都会同意的。”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多数市民均表示,医院以医疗安全为由,拒绝自备药品的患者,有点“因噎废食”。此外,还有市民认为,“只收一两块钱的注射利润太小,明显与风险不成正比,所以医院才会拒绝”。

  卫生局

  为保安全不提倡自备药品注射

  成都市卫生局政策与宣传处处长甄英告诉记者,患者自备药品到医院进行注射风险太大,以前也因此发生过不少医疗纠纷,他们并不提倡患者这样做。

  “就算是大医院开的药,谁也不知道中途发生了什么,再次注射时很可能会发生意外”,甄英提醒,从安全角度讲,患者最好不要自带药品到医院进行治疗,尤其是注射用药。而部分大医院的医生口头叮嘱患者可以带药去社区医院注射的做法也是不规范的。就算是同一品种的药,也可能会因为批次不同,在注射时出现问题,因此一定要慎重。针对带药方和医嘱到社区医院看病,用社区医院的药进行治疗,甄英表示,普通的药物可以,但专科用药仍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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