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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开放”有利于零售药店健康竞争

2010-09-15 13:57 来源:中国医药联盟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 从零售药店最初的自然发展状态到新开药店的距离限制,再到现在的取消距离限制的新提议,说明了医药零售市场依然处在一个不断蜕变,不断成长的发展阶段。

      从零售药店最初的自然发展状态到新开药店的距离限制,再到现在的取消距离限制的新提议,说明了医药零售市场依然处在一个不断蜕变,不断成长的发展阶段。
 
  就近期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出“新开办药店不受距离限制”的提议而言,这种观点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然而关于“定点医保资格开放”却会对市场产生强劲的冲击。
 
  距离限制本身未必合理
  从连锁竞争的角度来说,距离限制的规定本身并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只能算得上是调控市场恶性竞争的一种手段,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地政保护弊端。一方面,零售市场本身就有“千金易得,好口岸难求”的说法,本土连锁企业自然在口岸方面有先入为主、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上定点医保区域倾斜,一些优秀的连锁企业全国扩张的道路荆棘满途。
 
  我国人口分布的疏密程度以及地点差距很大,在北京,新开办的两个药店之间必须相距350米以上;在天津,两个药店间须相距100米以上,那么这个100米和350米的限制依据到底从何而来?数据的制定是否合理?消费者是否满意?是否能够满足消费的需求呢?结果不得而知,因此距离限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似乎是基于理想化的人口均等导出的成果。据笔者所知,包括湖南、广东、江苏、浙江在内的国内大多数省份,均未对新开药店作距离限制,或许药店的合理布局确实应该由市场说了算。
 
  目前,全国各地新开店距离限制从100米到几百米不等,尽管有市场现身说法,历数零距离开放的种种弊端,例如导致市场恶性竞争、资源内耗、市场混乱等等。但部分城市早已经实行“零距离”的政策,可见各区域主管单位以及连锁药店对此所持的态度各执所见,完全是两种鲜明的立场。如果通过短暂的混乱时期能够换取健康、有序的零售市场环境怕也是物有所值。
 
  竞争促药价下降
  由于区域限制被打破,药店间的距离拉近,新开药店遍地开花,药店间的竞争也不断加大,大型药品超市在竞争中应运而生,以规模优势、价格优势挑战传统小药店。从杭州市开放距离限制以来的经验来看,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药品售价降下来。
 
  价格战一直是各行业商家屡试不爽的竞争手段,鲶鱼效应就是最贴切的案例。零售市场的竞争想当然地从价格开始,尤其是平价药店的出现全面打响了零售市场的价格战。由此一来曾经高达5%~40%的药店毛利率,经过一轮激烈的市场竞争后,平均毛利率下降到15%~20%之间,其中平价药店的平均毛利率大约在10%~15%之间。平价之风产生的蝴蝶效应继而引发了零售市场更大的药品降价潮。
 
  无论过程如何,消费者确实享受到了药价下降的实惠却是不争的事实。
 
  竞争提升服务
  药店的开放管理必然会给老百姓的日常购药提供便利和实惠,随着“零距离”的实施,业内又有了“药铺多过米铺”的说法。但是医保定点资格的限制依然成为药店兴衰的约定性因素,结合医保卡管理的漏洞百出,医保卡能够刷出老百姓的所有生活用品,就这一点也成为无穷的动力,吸引着老百姓舍近求远都会选择医保店。一旦新开店不受距离限制以及医保定点资格真正开放,所有符合GSP标准的药店都具有医保定点功能时,将会迎来零售市场的充分竞争时代,必将在促进零售药店在价格竞争的同时,将连锁药店的核心竞争置换成为专业的药学知识服务,以及如何建立良好的零售药店品牌。
 
  申办药店允许零距离以及医保定点资格的开放必然为药品零售市场创造有利环境,将会吸引更多的优秀连锁企业和投资者的参与,更将大力推进全国性强势连锁的扩张之路。零距离及定点医保资格开放的措施,能让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合法竞争,构筑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连锁药店开放距离管理和开放医保定点资格体现了中国零售市场从控制恶性竞争走向鼓励市场健康竞争的一个必然成长过程,这种体制的开放或许会在一定时期形成激剧的竞争,然而所有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两害相权取其轻,不能充分引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的零售市场将永远是脆弱的,不经历零售行业充分竞争的大变革就无法改变零售市场小、散、乱的格局,就不能从真正意义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Tags:零售 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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