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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OTC终端促销员管理办法(2)

2005-05-12 08:38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A公司OTC终端促销员管理办法 终端促销员职责 一、产品宣传: 1、通过在药店与消费者的交流向消费者宣传公司经营产品和本公司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 2、在药店派发本公司经营产品的各种宣传资料和促销品。

  活动成功率:终端员先申请并说明预计销量,经公司批准领取活动用品,当天活动结束后汇报结果,以备考核。成功1家奖3分,只奖不罚。

  警戒库存:各终端员(促销员)对本区域各药店库存提前发出警戒,公司采取不定时检查,若查出无故断货情况,一次扣10分,可累计。

  推广活动:终端员每月成功活动达5次计10分,超过5次每增加1次计2分。

  活动现场布置:以公司不定期核查为准,活动(包括公园活动)在谁的区域由谁承担责任。查出一次不合格扣10分。

  直销数量:最高20分,以5分递减,如用于新产品开发,另行确定积分及考核办法。

  泄密处罚:泄露本公司商业机密者,一经发现扣除50分,发现两次则扣除当月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工龄积分:进入公司超过三个月,以三个月为单位,每个单位以5分递增。

  兼职处罚:本公司员工严禁兼职,如发现一次兼职者罚款100元,并取消以前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众活动:公司组织的公众(或集体)活动,参加一次2分,收到通知而未参加者,一次扣10分。

特殊贡献:终端员开发并巩固一个特A类店,奖30分,单次贡献数量可累计。

  其它一:以上考核指标如果有五项为0或负数则加扣20分,多一项再扣10分,可累计。不超过五项者分别加5,4,3,2,1分。

  其它二:此考核指标只有本公司所有,向其他公司泄露者一旦查出扣除当月所有积分并罚款200元,同时作自动离职处理。

  其它三:新产品开发 增减积分细则以公司通知为准。

  其它四:补充说明中有关概念及积分细则。

  四、补充说明

  1、每月根据积分评比最佳员工一名,奖励现金200元,并奖励积分10分。

  2、连续3个月积分排名最后,作自动辞职处理。

  3、年度总积分最高者评为本年度最佳员工,奖励1000元等值礼品,并推荐为公司年度标兵。

  4、销量统计以每月最后两天的销量为准,统计药店以公司月初确定的药店数为准,抽查日期为下月五号前,抽查方法以公司指派人员核查或终端员互查为主,并和商业公司流向表相对照。

  5、每月中级代表与初级代表的比例为2:1,根据积分情况确定中级代表并奖励积分10分。

  6、新员工进公司实行初级代表待遇,若表现良好并能适应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方式,可纳入积分管理(试用期除外,试用期为3个月)。

  7、同比增长率 以上个月的实际销量为基期水平,以本月的销量为报告期水平,增长率是以增长量与基期水平对比所得的相对数。(淡旺季临时调整积分细则)

  8、若因个人原因自动辞职且未违反公司有关制度,可保留其积分,年终结算后依通知领取其应得奖金。

  9、如出现突发事件或不可预想情况以实际情况另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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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管理办法 终端 公司 积分 药店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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