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管理 > 医药观察

医生收红包是犯罪吗?如果是则我们也犯罪!请大家共同讨论!(2)

2004-09-07 14:23 来源:中国医药营销联盟 我要评论 (0) 点击:

核心提示:医生收受处方回扣应属受贿 最近,某地**院查获了当地某国有医院的医生利用处方权,从药品经销商那里大量收受回扣的事实,但是算不算受贿却引发了很大争议。□争论焦点:国有医院医生的处方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范畴。□肯定观点:有学者认为,处方权是公权,医院

■认定为受贿罪具有法律依据

1998年《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该法第三十七条第十项规定,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在立法机关看来,医生的医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利用职务行为索要贿赂的,构成贿赂犯罪。虽说《执业医师法》和刑法是两部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前者是对执业医师进行管理的行政法,不能直接将行政法中的规定作为刑法中的定罪依据,但是在法制统一的大前提下,这两部法律的基本精神之间至少不能互相冲突。因此,过于孤立地强调刑法中的犯罪规定,而不考虑其他法律的内容,是不符合法制的基本原则的。

(作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单页阅读

Tags:犯罪 共同 讨论 大家 如果 医生

已有0人参与

联盟会员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图片新闻
中国医药联盟是中国具有高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药在线组织,是医药在线交流平台的创造者,是医药在线服务的领跑者
Copyright © 2003-2017 中国医药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